原始凭证复印件能否税前扣除?账管家带您了解一下吧
发布时间:2023-11-22 13:08:17
作者:账管家
来源: 账管家公众号
浏览量:386
财务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收到原始凭证复印件进行入账处理,那么以下情况取得原始凭证复印件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情形一
A、B公司共同向C公司购买技术服务,C公司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万元,A公司提供上述发票复印件给B公司入账,B公司是否可以仅就上述发票复印件入账呢?
答:上述发票复印件,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情形二
A、B公司租赁办公楼时,未安装独立电表,采用分摊方式分摊电费,应当取得哪些材料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呢?
答: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账管家官方公众号
账管家官方抖音号
最新新闻
-
2024-11-14
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
-
2024-11-14
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来袭,车辆购置税、...
-
2024-11-14
如何在新电子税局下载打印已开具或者取得的...
-
2024-11-14
企业合并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收好这张图
-
2024-11-14
@科研创新人才,点击查看可享哪些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