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税工资跟个税工资差异过大预警,是什么意思?有何税务风险?

发布时间:2024-08-29 17:19:14 作者:账管家 来源: 账管家公众号 浏览量:159

请问

请问,企税工资跟个税工资差异过大预警,是什么意思?有何税务风险?

答复

企税工资是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体现的工资薪金。

个税工资是指: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的工资薪金全年累计收入额。

注意

企税工资跟个税工资差异过大会产生税务风险预警,可能存在未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这样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上述比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税比对”。这种风险比对工作大部分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后就会进行比对。好多地方税务局将“两税”差异大于一定标准的企业列入高风险名单进行逐一核实。

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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