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留抵退税申请条件和时间限制,近期12366热点问答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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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来啦
随着上海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越来越多的企业复商复市,上海消费进一步回暖。为持续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申税小微结合近期12366热线中税收优惠的热点问题整理了一期问答,赶紧来看看吧!
1.
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请问在增值税上有什么最新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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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是批发零售业的纳税人,想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办理留抵退税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3.
请问申请存量和增量留抵税款退还是否有时间限制,两者的时间限制是一样的吗?
答:有时间限制,两者的时间限制依据申请主体有所不同。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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