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人支付介绍费,需要考虑哪些税收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23 15:13:40 作者:账管家 来源: 账管家公众号 浏览量:24

2022年5月,甲公司支付给自然人张某10万元的介绍费。甲公司和张某分别需要考虑哪些税收规定呢?

张某需了解的税收规定

一、自然人无论取得多少收入,都是的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张某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取得的介绍费免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免增值税,同时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个人提供居间服务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甲公司需了解的税收规定

一、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有比例限制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该条款于2019年1月1日废止)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甲公司应代扣代缴张某的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 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 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 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三、甲公司未代扣税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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