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需缴车购税吗?买了车应先缴税还是先上牌?

发布时间:2024-10-30 13:30:07 作者:账管家 来源: 账管家公众号 浏览量:47

近期,不少网友留言咨询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相关问题,到哪里缴纳车购税?买车后多久需要进行申报纳税?买二手车还需要缴车购税吗?11个高频问题,还有案例解答,下拉查看↓

一、所有车辆都需要申报缴纳车购税吗?

回答不是所有的车辆都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规定,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一条对应税车辆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根据最新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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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了车应该先缴税还是先上牌?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所以,车辆购置税应该在上牌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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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到哪里缴纳车购税?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对于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在哪里上牌,就在哪里缴税;不需办理车辆登记的在纳税人所在地申报缴纳。

一般来说,纳税人可以委托汽车销售门店代缴,不需要亲自到税务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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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购买二手车需要缴纳车购税吗?

回答

是否缴税要区分不同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三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比如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一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但如果该车在使用10年内转让的,需要重新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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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买车后多久需要进行申报纳税?

回答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六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所谓购置当日,即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

提问

六、车购税的税率是多少?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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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车购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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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购买新车后没有及时纳税,逾期申报缴纳车购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回答

要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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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怎么确定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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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于免税、减税车辆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缴纳车购税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第七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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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如何申报缴纳车购税?

回答

答: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 -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举例

小张是一名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置了一辆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的国产小汽车自用,并享受免税,当时未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使用3年9个月后转让给纳税人陈某,免税条件消失。

陈某此时应补缴车购税=20x(1-3x10%)x10%=1.4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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